第一税务分局(办税服务厅)。负责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。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;承担纳税辅导、咨询服务、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; 负责办税服务厅、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;承担社保费及按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非税收入的事务性工作。
第二税务分局。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、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。
榕华税务分局。负责所辖区域(榕华街道、榕东街道、新兴街道、西马街道、中山街道、仙桥街道)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。
东兴税务分局。负责所辖区域(东兴街道、东升街道、东阳街道、梅云街道)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。